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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下) 阅读次数:39266 |
七、专业考试内容及时间 ![]() 八、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 九、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只接受面报,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时间:在各考点所规定考试日期的前两天接受报名(注:湖北省考点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21日,天津财经大学本校考点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15日、16日)。 2、报名地点: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本省(市、自治区)报名考试,所在省(市、自治区)未设考点的考生可以到我校设立的任何一个考点进行报考。(见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3、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清晰),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20元,报名时填写《2006年天津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 4、报名登记表自制或复印无效。 十、文化考试 按我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总数的五倍的比例,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于2006年4月15日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收到后要妥善保存,若被我校录取,报到时需将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交回学校。考生须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手续。 对专业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以通过咨询电话和校园网查询专业考试分数。 十一、录取办法 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获得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和我校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检查合格,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按以下办法录取: (一)首先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前80名的考生(文化考试达到高考所在地区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在前80名以内的,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不按专业课考试总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录取。录取时若投档数不足80名,不再递补,而将空余计划顺延至按总成绩排名录取的计划中。 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名次只按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计算在内。 (二)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在80名以后的,即从第81名起按专业课考试总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占总成绩50%,文化课考试占总成绩50%。 专业课考试总分(满分750分)=(素描成绩×4+速写成绩×1+色彩成绩×2.5) 文化课考试总分(满分750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综合成绩 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总分×50%)+(文化课考试总分×50%) 考生专业课考试总分只按学校专业课考试总分计算,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计算在内。 (三)对于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般本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视同专业课考试成绩前80名的考生。 注:以上所有成绩均为原始分 (四)录取时按“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个专业录取,具体专业方向待考生入学一年后结合考生成绩,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学生志愿再确定专业方向。 十二、复试与复查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并按照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考试;对体检复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报到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编:300222 电话:022-28171399 网址:www.tjufe.edu.cn 信箱:zhaosheng@t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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