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法学院邀请,2020年12月11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于综合楼名人报告厅作了题为“公司控制权的形成与制约---以差异化表决机制为主”的专题学术讲座。该讲座系法学院系列名家讲堂“法学前沿问题系列讲座”的第九讲。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樊纪伟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张勤教授、崔金珍副教授、法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以及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裴跃律师、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孙倩律师等计80余人参加了讲座。
在讲座中,朱慈蕴教授以公司法对公司控制权的设计以及契约对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为切入点,剖析了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路径,并从公司团体人格与成员的责任限制催生控制权,公司控制权意味着小投入撬动大资本,控制权的争夺伴随公司一生,利用公司法进行控制权安排等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公司控制权的意义。在讲座中,朱慈蕴教授从高科技企业以及资本市场特点等方面解读了公司创始人青睐差异化表决机制的动因、差异化表决机制的利弊争议。朱慈蕴教授还从控股股东授信义务等角度,分析了对通过差异化表决权机制滥用公司控制权的制约措施。
在与谈环节,与谈人崔金珍副教授表达了对朱教授关于公司差异化表决机制动因和规制路径的赞同,并分享了自己对差异化表决权的研究心得。裴跃律师与孙倩律师分别就实务中案例与经验,分享了对公司差异化表决机制的认识。在自由提问环节,针对同学提出的问题,朱慈蕴教授一一做了耐心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