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要求,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5月24日下午,天津财经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A403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孟昊,原校党委书记、校长刘金兰,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亚明,以及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在第一阶段的成立大会上,孟昊校长宣读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决定,并代表学校向与会委员颁发聘书,马亚明副校长介绍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情况。会议选举刘金兰教授担任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亚明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孟昊校长对新当选的各位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上一届学术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表示感谢。他指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是学校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要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强化学术价值、坚持教授治学。他强调,学校正值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在高水平上推进“新财经”建设的关键时刻,并对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坚持政治引领,把握学术方向;第二,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教授治学”的实践探索;第三,加强学术委员会内部机制建设,高质量完成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的各项任务。
刘金兰教授代表新一届学术委员会讲话,感谢学校和各位委员的信任。她表示,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是现代大学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定将坚守政治原则,强化使命担当,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树立大局意识,推动学术创新,站在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考虑和审视问题,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严谨求实的学术环境。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兰教授召集,教务处、招生与学籍办公室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天津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25年修订版)》、各学院分委员会委员名单及个别分委员会修订后章程、《天津财经大学学术成果目录(2025年修订版)》、《天津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及《天津财经大学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此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各项议题是学校完善学术治理体系、推进教授治学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天津财经大学学术成果目录》(2025年修订版)坚持质量至上、分类评价、全面覆盖、动态调整、服务社会的原则,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师生关注社会需求。《天津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及《天津财经大学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对于推动我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提升本科生教育水平,切实保障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会议最后,刘金兰教授强调,在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大背景下,高校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上应顺应时代需求,学术委员会委员们应关注科技发展趋势,持续学习、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积极宣传,为“新财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