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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院协同 共育英才—法学院与天津海事法院共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2025-09-28 供稿单位:法学院

2025年9月23日,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一行到访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双方围绕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共建及“海商法”微专业课程建设等议题开展座谈交流。此次座谈会是双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及推进我校天津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高水平“新财经”人才培养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注入了新动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张颉,执行局副局长胡英杰,团支部书记张君宇、法学院党委书记闻琳,副书记、纪委书记田雅志、副院长樊纪伟、法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华强、国际法教研部教师冯子涵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副院长樊纪伟主持。

座谈会前,天津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赵鸣与天津海事法院石福新副院长进行了会谈。赵鸣书记对海事法院长期以来对学校法学教育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就深化双方合作、共建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未来合作指明了方向。

座谈会上,法学院党委书记闻琳代表学院对石福新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天津海事法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给予的鼎力支持。她指出,“海商法”微专业的设立是继上半年学院赴天津海事法院调研交流后取得的实质性成果,标志着双方在协同育人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是校院合作模式在涉外法治领域的一次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石福新副院长对于法学院的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天津海事法院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建单位,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专家师资配备、实践实训资源和创新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法学院大力支持,共同为天津市涉外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法学院副院长樊纪伟介绍了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整体情况。他表示,法学院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天津市较早创办“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持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并于2024年底成功入选“天津市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华强副教授就“海商法”微专业建设进展作了专题汇报。该微专业依托天津市区位优势、契合天津市教委重点支持方向及学校办学特色,旨在通过系统化、模块化的课程设计,聚焦海商海事法律实务,创新培养机制,着力塑造兼具外语能力、法学素养与海商海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此次座谈会不仅巩固了法学院与天津海事法院的合作关系,更在机制对接、资源共享、课程共建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对提升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共同为涉外法治队伍建设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